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社区污水处理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东开审批字【2019】1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开发区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社区污水处理项目施工及监理
项目编号:KFQ2020-17#
工程地点: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利港社区
工程概况:该项目拟对广利港社区进行污水处理。主要建设内容:广利港社区的三个村庄及沿街鱼市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将原合流排水沟改造后作为排放雨水系统使用,各渔村及沿街鱼市商户室外新设雨污水收集管网,实现雨污分流,增设化粪池,在餐饮商户室外增设隔油池,污水全部收集;污水远程输送至滨海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投资:工程施工计划投资约2360万元;监理计划投资约23.5万元。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监理招标范围为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内容的监理工作。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渣土类型及数量:建筑垃圾约18224.48m³。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更换;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工程施工投标人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最低要求:2017年6月1日(含)(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所报建造师(项目经理)完成的一项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污水管线工程。
投标企业拟投报建造师(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信部分。
2、参与工程监理的投标人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拟参与投标的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不允许更换;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投标人近三年(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0年6月11日-2020年6月17日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http://dyjs.dongying.gov.cn)中招标公告新公告公示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电子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原东营市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胜利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北一路369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46-726560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96655
3.监督单位: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925167
4.技术支持电话:135****6705、0532-85871505转5、0546-8319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