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和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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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区内各企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9号)、《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符合条件有意向申报的企业,按照国家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A4双面打印),于9月23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5份报送经发局,同时请提供电子文本。
联系人:刘连庆 联系电话:8304800
邮 箱:kfqfgk@126.com
附:1、关于请组织申报大数据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8号)
2、关于请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919号)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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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22:43:1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