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财政资金引导经济步入新常态
前不久,山东聚圣科技有限公司“省级研发机构”、“取代苯乙烯烯烃功能化聚合物的研发项目”、“SEBS的研发与应用项目”、“高新技术企业”、“高性能溶聚丁苯橡胶的研究开发及产业化项目”等五个项目获得2014年度广饶县加快黄蓝经济区建设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引导资金扶持110万元,这是我县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企业转型发展的一个缩影。
经济是财政之源,没有好的发展,就没有好的财政。为此,我县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引导全县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
资金引导助力转型
从2012年开始,我县每年设立1亿元转调引导资金,对转调重点领域进行扶持。近日,经县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考核认定,兑现2014年度经济转型升级引导资金4395万元。
作为全省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县,我县还设立了5000万元县域经济科学发展试点专项资金,通过调整财政体制、强化政策支持、实施分类考核,激发镇街发展活力。去年,全县9个镇街中有4个财政收入突破2亿元,大王镇、稻庄镇入选全国重点镇,大王镇荣获全省百镇建设示范行动考核第一名。
政策扶持为发展注入活力
近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试点工作在我县启动,通过强化财政政策导向功能,撬动金融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有效解决融资难题。
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一批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脱颖而出。目前,全县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910家,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增信由省财政安排引导资金400万元,县财政配套投入100万元,设立“共保基金”,农业银行按照与财政担保金1:20的放大比例,形成1亿元的授信额度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新型主体进行授信,原则上每个增信对象授信额度不超过200万元。在授信额度内,农业新型主体只需缴纳适量的互助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便可不提供担保和抵押或提供弱担保、弱抵押获得贷款。同时,县农业银行还将积极创造条件,给予增信对象最优惠利率,有效降低增信对象融资成本。
同时,整合用好金融产业发展资金、劳动密集型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政府背景担保机构补助资金等财政性资金,投入注册资本金2亿元成立广饶县经济发展融资担保公司,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在推动经济发展中,县财政还严格落实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财税政策,整合资金,扶持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同时,更加密切关注重点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投资和政策环境,集中力量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巩固和发展我县产业集群优势。(王军艳 蒋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