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对食品摊点备案管理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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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为确保《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顺利实施,2017年9月6日至7日,利津县委县政府督查局与县食安委办公室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食品摊点备案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的重点,一是乡镇(街道)对食品摊点经营区域、时段的划定情况;二是对食品摊点的备案及信息公示卡制发情况;三是对食品摊点备案信息向食品药品监管和城市管理部门告知情况。
通过专项督查,有力地推动了“三小”条例的贯彻实施,促进了乡镇(街道)食品摊点备案管理工作开展。目前,全县已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15处,调查摸底食品摊点112家,办理备案信息公示卡5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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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4 11:46:5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