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从心出发阳光仲裁
近年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各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劳动人事争议既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企业的生产运营,如何通过仲裁工作及时化解劳动争议,构建和谐劳资关系,成为摆在县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人员面前的一项迫切而又艰巨的任务。作为基层密切联系劳动者的重要法律维权关口,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从“心”出发,树立“阳光仲裁”的服务品牌。
一份耐心,争取劳动者的理解
劳动者由于经济、教育等多方面的因素限制,文化水平和法律素质普遍较低。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往往并不清楚劳动仲裁的职能,认为只要向仲裁工作人员讲明事情经过,问题就可以快速解决。当工作人员向其讲明立案程序时,劳动者往往是听不明白,亦或是不能理解,甚至怀疑是工作人员消极不作为,不愿积极处理问题。面对这种情况,仲裁工作人员并没有以消极态度对待劳动者,而是换位思考,更加耐心地与劳动者沟通,向其提供提交劳动人事仲裁申请明白纸,耐心细致审查劳动者提交的相关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有关注意事项和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并提供文书样式,指导填写,让其更快的进入仲裁程序。
一份关心,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处于弱势地位。由于文化和法律素质的缺失,劳动者普遍缺乏保留证据的意识,在面对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争议仲裁庭审无法拿出有利证据维护自身权益。县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主动向其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并向其推荐和争取相关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将免费为申请人答疑解惑,将部分劳动争议化解在萌芽之中,同时提供更加专业、有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其通过有效合法手段来维权。
一份细心,确保仲裁工作的准确性
劳动人事争议案涉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仲裁员必须合法公正的做出裁决,在此必须多一份细心,严把立案关、审理关和结案关。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设立立案庭,专门负责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对于符合劳动争议仲裁立案条件的案件要严把受理立案关,由立案股严格审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推行公开审理制度,对受理的案件,允许相关人员可到庭旁听,实行公开审理;确保仲裁组庭符合法定要求,庭审符合法定程序。在案件结案过程中,确保仲裁文书事实认定清楚,适用法律条文准确,裁决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