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多举措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
一是科学运行审判团队。制定实施《法官业绩考评办法》、《法官助理业绩考评办法》等制度,明确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职责分工及绩效考评标准,为审判团队有效运行提供可靠的制度保障。根据案件数量、类型、疑难程度、审判人员水平等因素,合理深挖配备人员,按照“1+N”或“1+N+N”模式组建办案团队39个,其中独任制团队31个、合议制团队8个,实现案件专业化审理。按照员额法官与法官助理1:1配备的标准,探索研究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审判团队人员配备。
二是强化办案责任落实。充分发挥独任庭、合议庭办案主体作用,改变原有院庭长签发未参与案件审理的裁判文书制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主审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院庭长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带头处理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1-6月份,院领导办案49件,庭长办案1096件,占全院办案数的38.07%。
三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积极转变审判管理理念,由实体管理向程序管理转变,由事中管理向事后监督转变。加强程序转换、中止、审限延长等审批,积极做好评估、鉴定、拍卖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防止案件久拖不决。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二审发改案件评析、再审案件审查等工作,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实现案件质效稳步提升。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认真处理审判中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为合议庭提供专业化咨询意见,实现从个案审批到类案指导的转变。截至目前,共召开专业法官会议12次,研究案件6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