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城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绕行通告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保障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降低空气和噪声污染,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决定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实行管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由义和方向自西向东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自滨三路与河滨路路口禁止直行与右转,向北驶入S312北外环。
二、由仙河、孤岛方向自东向西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在S312与河埕路路口向南行驶进入油田生产路,经黄河路东延至海昌路;向北驶入S312,禁止直行驶入城区。
三、在海昌路由南向北行驶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大型货车,行驶至黄河路与海昌路路口,右转驶入油田生产路,禁止直行和左转。
本通告自2017年11月20日起实行。希望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管理。
东营市公安局河口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