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75255号
东营市东营区人民政府
签发人:张汝淮 [2016]7号
(B)
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75255号提案的答复
王国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东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市场化招录社会保洁公司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针对您提出的“对镇街采购垃圾运输车辆参照2014年补贴比例予以补贴”的建议。2014年区政府鉴于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处于起步阶段,镇街环卫设施投入较大,由区级对镇街购置垃圾转运车、移动垃圾压缩车等进行了补助。目前,各镇街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已趋于完善,环卫设施设备能基本满足日常工作需求,针对此类工作暂无预算安排。下一步,将根据具体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研究。
针对您提出的“设立东营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机构,实现常态化工作管理”的建议。东营区拟将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更名为区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调整充实城乡环卫管理机构力量,切实承担起中心城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监督考核和村镇环卫设施建设的规划、检查、验收等各项任务,由其具体负责城乡环卫一体化的管理、调度、检查、考核和资金申请、拨付等日常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从根本上解决垃圾乱倒问题”的建议,在2016年全区乡村文明建设专项行动中,我区拟新硬化56个村庄道路80公里,提升村庄60个,基本消除易积存垃圾部位;督促镇街拆除露天垃圾房、垃圾池等落后设施,合理布置垃圾收集容器,方便村民投放垃圾;严格督导保洁公司加大保洁的频率和力度,有效解决垃圾乱倒问题。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东营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8269036
抄送:市政府督查考核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