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小清河东营段河道及建筑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
一、管理范围
小清河东营段包含小清河干流、分洪道(含子槽河段)两部分,建筑物工程包括水闸2个,泵站3个及小型穿堤涵闸、提水站等建筑物。
(一)小清河干流管理范围为小清河干流左右堤防之间区域以及堤防和护堤地,其中护堤地为堤脚外侧5米的区域;
(二)小清河分洪道管理范围为小清河分洪道左右堤防之间区域以及堤防和护堤地,其中护堤地为左堤堤脚外侧5米的区域;
(三)新淄河闸工程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各200米、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米的区域;
(四)新预备河闸工程管理范围为水闸上下游各200米、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米的区域;
(五)陈家大沟泵站工程管理范围为泵站管理院覆盖范围向外20米的区域;
(六)永红沟泵站工程管理范围为泵站管理院覆盖范围向外20米的区域;
(七)老预备河新河泵站工程管理范围为泵站管理院覆盖范围向外20米的区域;
(八)小型穿堤涵闸、提水站等建筑物管理范围直接归入堤防统一划定范围。
二、保护范围
(一)小清河干流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二)小清河分洪道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三)新淄河闸工程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四)新预备河闸工程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五)陈家大沟泵站工程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六)永红沟泵站工程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七)老预备河新河泵站工程保护范围为自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的区域;
(八)小型穿堤涵闸、提水站等建筑物保护范围直接归入堤防统一划定范围。
特此公告。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小清河东营段河道及建筑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pdf
东营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