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卫生局五项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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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自今年起,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其中个人每年缴纳20元;提高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镇卫生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县人民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5%、55%和50%; 孕妇住院分娩和剖宫产费用报销由100元提高到按住院比例报销;年度住院病人累计最高报销金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再次扩大单病种限价范围,县级综合医院由去年的20种病种扩大到30种,县级专科医院由去年的15种病种扩大到20种,实行单病种限价后的费用比限价前平均降低了35%。 (孔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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