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联合惩戒违建拒不拆除将停水停电停暖
为有效促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顺利进行,日前,高新区建设局、工商分局、国土分局、规划二处和供电中心先后出台了对违法建设行为主体依法予以惩戒的通知:将根据职责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督促违建业主自行拆除违法建设。
工商分局将严格登记注册限制,对利用违法违章建筑申请登记注册的,一律不予办理登记手续;对相关部门认定的违法违章建筑,已经登记注册为住所和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的市场主体,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其变更住所或注销登记;企业因违法建设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其法定代表人对此负有责任的,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企业,其行为未予以改正的,国土分局不得办理不动产抵押手续;对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土地上存在违法建设的,高新区国土分局将不予受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等登记申请。
建设局将停止违建项目责任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对于具有房地产开发、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违建责任人进行约谈;安排燃气公司停止违法建设当事人的天燃气供应,违法建设拆除中发生的燃气管道设施改造费用,由违法建设当事人自行承担;安排热力公司对存在违法建设的用户关闭供暖设施的入户阀门并上锁,不定期进行巡视,在违法建设未按规定整改前杜绝其用热;安排供水公司停止办理违法建设当事人接水等供水服务,对一户一表等违法建设当事人采取关停违规建筑面积供水系统的措施,对总表违法建设当事人,采取约谈配合依法整治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规划二处对从事违法建设行为的当事人,将按照违法情节和程度评定不良信用等级,纳入规划领域诚信档案;在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建筑行为至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前,高新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法建筑项目不予办理任何规划手续;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存在违法建设行为的,在违法建设消除前,暂停受理其资质变更、换证、年检的申请。
供电中心对所直接供电的违法建设当事人采取停电措施,并在采取措施的7日前告知违法建设业主,业主私自恢复用电的,若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由业主承担全部责任后果。
据了解,在采取这些联合惩戒措施后,违法违章建设情形确已消除的,由当事人向村居提出申请,经两园一办及高新区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方可通知相关部门解除惩戒措施。(李智 李单旎 丁怡轩 齐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