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与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召开座谈会研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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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进一步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8月22日下午,淄博高新区法院与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召开专题座谈会。高新区地方事业局党委委员、民政司法办公室主任巩峰、司法科科长周琳等一行三人,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敦金、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李晓凤等参加座谈。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并就推进新一届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达成共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两部门应当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规定,抓紧做好新一届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和管理、使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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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0:39:4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