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万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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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3日发表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和山东省《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经信资[2018]46号)要求,依法加强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管,按照《2018年山东省节能监察工作要点》(鲁经信节监[2018]83号)部署,近日,对高新区新增的民烨耐火和瑞和实业2家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监察内容主要包括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落后用能产品、设备和工艺执行淘汰制度情况和能源管理岗位设立、能源管理负责人聘任(备案)制度执行情况。
经济发展局 孙 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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