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专项整治工业企业自备站即日起至9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7月24日,记者从高新区工业企业厂内自备供气站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严格规范高新区工业企业厂内燃气自备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按照上级相关批示和相关文件要求,高新区决定对辖区内(含淄博先进制造业创新示范区)工业企业厂内燃气自备站(以下简称“自备站”)进行安全专项整治。
据悉,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目标,一是理顺供气路径及形式,建立以管道天然气供应为主,LNG、CNG、LPG为补充的工业企业燃气供应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转供、违规经营燃气等违法违规供气行为。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完善自备站建设运行监管体系,保障自备站建设规范、运行安全。对全区所有自备站进行摸底排查,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拆除。三是强化价格监管,完善工业用气价格监管机制,建立互利互惠、安全稳定的工业用气价格保障体系。鼓励管道燃气企业制定工业用气价格优惠政策,最大限度降低工业企业用气成本。
同时,高新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对全区工业企业自备站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自备站位置、设施数量、建设情况、供应情况、是否自用或转供等情况。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规定的违法供气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协调管道燃气企业做好自备站停止使用后并网供气工作。二是开展对移动式压力容器临时作为固定式压力容器或在应急状态时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对自备站内各类燃气储罐、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及安全防护计量器具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三是组织对不作为燃料使用、作为工业生产原料使用的LNG、CNG、LPG自备站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的超许可范围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四是指导工业企业做好自备站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依规督促工业企业办理完善规划许可、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工程建设、消防设计审核验收、防雷防静电检测、安评、环评等审批手续,督促工业企业及时整改自备站安全隐患。五是组织对燃气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危险品运输资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和违反规定运输燃气的企业、车辆。六是组织对燃气运输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储存、销售燃气的行为和场所进行查处;对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无经营资质非法销售燃气等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是组织对工业企业自备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自备站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八是组织对工业企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自备站进行查处。九是组织对供气企业落实工业用气价格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燃气价格监管,对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即日起至9月30日,具体实施步骤分调查摸底、制定方案、集中整治、核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