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开展企业撤销登记试点工作
近日,为解决“被老板”维权难,依法严惩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违法行为,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企业撤销登记试点工作。
据了解,今年2月份,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不想‘被老板’,这事谁来管”,引起较强社会反响。 “被老板”后,审批机关一般依据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被冒用者登记,不仅耗时长,也浪费被冒用者精力、财力。此次开展企业撤销登记试点工作,一是积极争取,率先在全市开展企业撤销登记试点工作。2018年10月,争取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了《关于同意淄博高新区开展企业撤销登记工作试点的函》,同年11月,高新区制定了《撤销企业登记暂行办法》,为试点工作全面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明确职责,建立企业撤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高新区行政审批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撤销企业登记中的受理、公示、调查、撤销登记、联合惩戒等职责。通过信息共享、工作协同,为试点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完善流程,充分保障当事人民事司法权利。制定规范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流程,确保经登记机关查明签字或盖章确实为虚假的,依法予以撤销,同时确保提供笔迹司法鉴定等民事司法证据的完整有效。
截至目前,已受理冒名登记、假冒签名登记行为4起,办结撤销登记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