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地摊式便民早市夜市的通知
广大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消除疫情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提升城市精细化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助力经济发展,按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县城区青城路、高苑路等路段设立13处地摊式早市、夜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坚持“便民利民,放而不乱、管理与服务并重”的原则,准确把握管理城市与方便市民、规范市容秩序与助力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占道经营规范有序、市容环境干净整洁、市民生活方便快捷、城市消费更加活跃的目标。
二、设置地点
县城区青城路、高苑路、蒲台路、中心路等主次干道相关路段(具体见***)。
三、准入摊点
1、餐饮类(油条、馅饼、卤味等各种美食小吃)
2、果蔬类(季节性瓜果蔬菜、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等)
3、饰品类(服装首饰等各种生活服务所需品)
四、工作要求
一是建立商贩摊主清洁卫生机制。经营的商贩摊主要严格执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经营活动结束后,商贩摊主及时恢复摊区环境卫生,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并采取有效的地面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地面无白色垃圾、餐厨垃圾。
二是建立商贩摊主安全防护机制。在允许经营的路段摊区,根据工作需要,现场设置党员先锋岗进行政策宣传,分流引导,维护经营秩序,保证通行秩序,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市场监管、安全应急等主管部门协同开展规范管理,指导占道经营者安全用气、用电等,开展经营中存在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隐患排查和处置。
三是建立商贩摊主容错纠错机制。所有摊主必须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按指定地点和时限规范经营,严格做到不妨碍交通、不扰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通过实行一次违规温馨提示、二次违规教育警告、三次违规实施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监管督促。
希望各位流动摊主熟知政策、互相告知,同时,也倡导广大市民朋友,机关、企事业单位给予大力支持,进市消费,广泛宣传,共同繁荣地摊经济,引燃高青“烟火气”,助力全县大发展。
***:高青县城区便民早市、夜市分布点
高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7月6日
***:
高青县城区便民早市、夜市分布点
①
类 型: 早市
位 置:青城路(芦湖一期至田盛园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果蔬
经营时间:早八点半前
②
类 型: 早市
位 置:青城路(齐东路至体育场路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
经营时间:早八点半前
③
类 型: 早市
位 置:高苑路(千乘路至齐林家园南门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
经营时间:早八点半前
④
类 型: 早市
位 置:青苑路温馨家园西院门口两侧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
经营时间:早八点半前
⑤
类 型: 夜市
位 置:蒲台路(高苑路-青城路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果蔬、水产等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⑥
类 型: 夜市
位 置:中心路(汽车站东门至盐政公司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果蔬、服饰等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⑦
类 型: 夜市
位 置:青城路(文化路至中心路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果蔬、服饰等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⑧
类 型: 夜市
位 置:青城路(学府路至千乘路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果蔬、服饰等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⑨
类 型: 夜市
位 置:清河路雍翠园南门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果蔬、服饰等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⑩
类 型: 夜市
位 置:老张田路(诚信加油站至翰林家园)
经营种类:餐饮、果蔬、服饰等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⑪
类 型: 夜市
位 置:高苑路(天鹅商城至文化路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⑫
类 型: 夜市
位 置:高苑路(国井大道至御泉路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果蔬
经营时间:晚五点半后
⑬
类 型: 早夜市
位 置:清河路(中心路至文化路路沿石以上)
经营种类:餐饮
经营时间:早八点半前,十一点至十三点,晚五点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