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村低保再次提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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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2日发表
7月3日,记者从县民政局获悉,我县农村低保标准再次提高,从2017年1月1日起由每人每年356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200元。这是我县农村低保对象自2007年3月以来的第11次提标。
据了解,我县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桓台”的着力点,通过争取上级扶持、财政拨款、社会筹集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民政资金注入力度,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办,干出特色,显出亮点。
近年来,我县实施的低保救助体系覆盖了全县所有困难群众,让他们有了生活保障。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3198户6160人,发放低保金1700余万元。低保标准调整后,对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质量和保障水平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董兆云 宋莲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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