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发布畜牧业灾后复产技术指导意见
受台风“利奇马”影响,我县部分养殖场户受损严重,为最大限度减少养殖场户受灾损失,8月13日,县畜牧兽医事务服务中心发布《桓台县畜牧业灾后复产技术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要尽快疏通养殖场的排水通道,排除畜舍内的积水,对院内淤泥、垃圾、粪便等及时清理;修复、加固破损的畜舍,不能及时修复的,应尽快将畜禽转移至干燥、安全地带,避免风吹雨打或暴晒。要迅速清除动物尸体,防止畜禽尸体腐烂发臭和病菌扩散。对场内的病死畜禽要及时进行收集,并联系当地动监分所,及时清运出场,以防畜禽尸体腐败污染水体和周围环境。专业技术人员和养殖户要迅速对过水地带畜禽生产场所及周边环境、生产工具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毒。要严格执行强制免疫措施,组织开展灾后免疫注射工作,防止灾后重大疫情的发生。要严格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完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扑灭机制;一旦发生疫情必须按照“早、快、严、小”控制原则,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扑灭。要加强饲养管理工作,落实综合防疫措施,减少传染病的发生。要做好宣传工作,提高饲养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防止感染疫病。要协助做好灾后畜禽生产恢复工作,做好生产技术指导,把养殖场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张运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