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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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1日发表
(2015年1月7日区政协十一届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5日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审议政协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文化委员会2014年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列席博山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协商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博山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草案);区委副书记、区政协主席周茂松同志讲话;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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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30 08:43:34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