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全省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区决定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
按照省财政厅部署,本次专项检查由省财政厅驻淄博财政检查办事处、市财政局和市扶贫办联合组织实施,检查时间为2017年3月下旬至4月下旬。此次检查重点聚焦近两年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范性,包括扶贫资金分配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是否存在套取、骗取、截留、滞留、挪用、贪污财政资金等问题;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对检查中发现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无论金额大小、职务高低,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对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相关部门。
检查期间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举报监督电话:12317;电子邮箱:zbfpzjj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