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非访行径不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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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案例
2020年12月28日8时许,淄川区王某(化名)组织其10余名家人到淄川区人民政府上访,期间,该王某着白色孝衣到区政府门前打横幅进行非正常上访。淄川区公安机关当场将该10余人带离至区信访部门。所有人员均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签下保证书,同时鉴于该9人系首次“非访”,公安机关依法对其9人训诫。
警方提醒
淄川区正在开展为期7个月的“非访”专项治理行动,希望广大信访人员要依法、有序信访,不要聚众组织群体性上访,且在上访时要避免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现实中经常出现在政府机关门前、医院等场所聚众闹访的情况,一旦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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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8 23:45:4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