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根据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区决定全区于2018年2月28日9时将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届时,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铸造行业熔铸工序实施停产。陶瓷、耐火、钙业等行业实施停产(电炉除外),陶瓷、耐火材料行业中连续生产的窑炉确实无法立即停产的,各镇办制定区域性错峰生产方案。PVC 手套行业限产5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计。工业表面涂装、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等行业中未全面改用水性漆、水性胶、水性涂料或水性墨的企业有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生产线实施停产。除化工行业外,全区在用的煤气发生炉实施停产。玻璃行业限产或限排20%,以用电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全区范围内停止所有建筑、道路、拆迁、绿化、市政等工地的施工作业。适当增加道路保洁和洒水降尘作业频次。未实施全密闭作业的物料堆场停止装卸、运输等作业环节。停止所有露天矿山开采、石材加工等作业环节。混凝土搅拌站、拌合站等停止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起扬尘物质禁止运输作业。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建成区及国省道禁止国Ⅲ(含)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企业使用的重型柴油货运车辆上路行驶。全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禁止重型货运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