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四个坚持助推机关作风建设
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以“四个坚持”为载体,积极推进机关作风建设,使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突破、新发展。 一是坚持学习制度。规定每周四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学法律,学业务和上级文件等相关知识。集中学习20多次、教育学习人员400余人次。通过坚持学习制度,提升了全体机关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二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会,每月组织一次党课学习,强化党员手册使用情况的督查,对党员实施有效管理,使广大党员同志自觉树立起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自律意识,奉献意识。 三是坚持民主生活制度。规定要求每季处理一次党务,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总结交流思想和学习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合理化建设,增强党内团结。 四是坚持民主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两会决定”的原则,研究决策局的大事,坚持每周一上午召开学组会议,把全局的大事,拿到会上讨论决定,特别重大召开党员大会来决定,实现了决策民主化。(县司法局: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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