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开展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入学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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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为保障我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确保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顺利入学,根据省、市《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低保家庭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我县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教育大学新生,进行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考取师范、军校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再享受此项救助。
城乡低保家庭高考新生在收到本科录取通知书后,可以持录取通知书、户口薄及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或单位申请办理。为确保精准救助,省、市、县民政部门将分别与教育部门开展考生录取信息核对,准确认定城乡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受助资格,及时下发救助资金,确保他们顺利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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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3:31:3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