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科技项目经费进行自查的紧急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年度工作的统一部署,请各单位对5年(2012-2016)来的市级科技项目、科技经费的有关情况进行自查(内容应包括科技项目如期完成、超期完成及未完成情况,科技经费拨付、检查、使用情况,发现问题的处置情况,下一步打算等),形成自查报告。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接通知后迅速完整填报济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自查表,对项目及经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如果项目已经验收要求在自查表上注明验收的时间并上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015年-2016年的自查情况请务必于2017年12月5日(周二)下午3:00之前报送;2012年-2014年的自查情况请务必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下午3:00之前报送。交纸质表1份(单位盖章)和电子版,签字请相关人员手签。集中检查的项目、时间等自查阶段完成后开展。
报送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210室。
市科技局联系处室:科技规划与资源配置处
市科技局联系电话:66608803
高新区科经局:88875156,88875157,88871245
***1:济南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自查表
***2:济南市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高新区科技经济运行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