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农业局转发我市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
近日,济南市农业局全文转发我市《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号召各县市区学习借鉴,充分肯定了我市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工作举措。
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我市在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等方面积极探索路子,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完善、层次分明、责任明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工作中,市农业局认真完善我市优质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确保了农业标准化生产有标可依,奠定了农产品安全生产基础;试点在11家基地、园区、市场建立了检测室,建成了覆盖市、镇街、村(基地园区)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切实把好农产品入市关;市政府制定出台了《章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各镇街、监管部门、村居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责任,构建起覆盖生产、加工、经营各环节,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无缝隙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同时,配套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量化考核实施细则》,形成人人关注、层层担责的浓厚氛围。一系列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及监管主体的责任意识,提升了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水平,确保了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