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护佳节食药在行动
“食安护佳节”行动开展以来,区食药监局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多措并举开展监管工作,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切实提高节日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城乡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区(含小作坊生产聚集区)、旅游景区、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庙会灯会、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
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农村食品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餐饮聚集区(城市综合体)、年夜饭供餐单位、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连锁餐饮企业等重点单位的监管;
三是突出抓好酒类、肉及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米面制品、元宵、饮料等节日消费量较大的重点品种的监管。
同时,该局强力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增加监督抽检批次,并将监督抽检结果公开;畅通“12331”投诉举报渠道,鼓励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采取“双随机”方式进行进一步监督检查,确保节日市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