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关于2021年度保民生促消费专项扶持奖励通知
为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业发展,释放消费活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全年消费平稳运行。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促消费保运转稳民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历城政字〔2020〕21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有关政策,现制定专项扶持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根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促消费保运转稳民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历城政字〔2020〕21号),对促进消费、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的相关企业给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扶持期
项目扶持期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二)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在历城区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加盟店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申报项目须有相应合法手续;
2.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在所属期内已享受中央、省、市、区其中一项产业引导资金扶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有明确规定可配套扶持的项目除外);
3.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黑名单的企业(单位),在列入期间不得享受政策扶持。
4.对《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文件规定的受处罚企业,在影响期内不得享受政策扶持。
(三)专项条件
1.完善15分钟便民生活圈要素建设
(1)参照《济南市支持首店经济和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对在历城区内登记注册企业,项目扶持期内每新增一个社区布局智能零售柜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对在历城区登记内注册企业,项目扶持期内每新增一辆箱式移动便民车(经营早餐、午餐、晚餐、蔬果、生鲜等种类的机动车辆)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
(2)参照《济南市支持首店经济和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措施》(济政办发〔2021〕18号)文件精神,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进社区。对在历城区内登记注册,现有直营或特许加盟门店数量10个以上的企业,项目扶持期内每新增1个搭载便民服务的品牌连锁便利店且单店经营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家品牌连锁便利店最高不超过1万元资金进行补贴。
对在历城区内登记注册,现有直营或特许加盟门店门店数量5个以上的企业,项目扶持期内每新增1个品牌连锁快餐店且单店经营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家品牌连锁快餐店最高不超过2万元资金进行补贴。
2.支持行业消费发展
(1)针对我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重要支撑作用的限上汽车销售企业,按限上批发零售业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零售额贡献率给予奖励。对2021年前三季度零售额增幅实现正增长,且贡献率排名前十位的限上汽车零售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资金补助。
(2)为加大住餐行业挖潜力度,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市场主体竞争力,促进我区住餐行业高质量发展,按限上住餐业企业2021年前三季度零售额贡献率给予奖励。对2021年前三季度零售额增幅实现正增长,且贡献率排名前五位的限上住餐企业每家给予4万元资金补助。
为确保统计口径一致、可比,采用功效系数法计算限上单位零售额的总量和增速得分,即以总量(增速)第一名为最大值,最后一名为最小值,基础分值为指标分值的40%。零售额总量权重为50分,增速权重为50分。具体公式为:
各限上单位零售额奖励指标总分=总量得分+增速得分。
总量得分=50×〔(指标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60%+40%〕。
增速得分=50×〔(指标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60%+40%〕。
3.鼓励家政服务项目建设
(1)信用体系建设项目。参照《济南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及资金管理规定》(济商务字〔2020〕21号)精神,对截至2021年 9月30日在商务部家政信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认证、信息填报、信息提交,注册满3年的家政服务单位,每个单位给予最高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规范经营项目。参照《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对依法经营,无重大责任事故、无负面新闻曝光事件、无侵犯知识产权和不诚信的经营行为,企业负责人基本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失信记录,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经营档案信息,项目扶持期间内营业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家政企业(需提供以家庭为服务对象开展业务的合同或***),且期间无12345投诉举报工单发生或能够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妥善处理12345家政工单,结果达到满意的,每家家政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2万元。
家政服务项目建设中两个内容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扶持。
三、有关要求
1.本政策第2项支持行业消费发展类项目,由区工信(商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核算后,反馈符合条件企业名单。
2.其他项目申报企业(单位),于2021年10月15日前填报历城区2021年度保民生促消费专项扶持奖励申请表(***1)、承诺书(***2)及项目申报材料(***3),一式四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所在街道办事处。各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出具推荐函,于2021年10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历城区工信(商务)局。
3.本政策由历城区工信(商务)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88115112
***:1.历城区2021年度保民生促消费专项扶持奖励申请表
2.历城区2021年度保民生促消费专项扶持奖励申请承诺书
3.项目申报材料
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2021年9月30日
信息来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