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
济南龙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经查:你公司冒用魏文文丢失的身份证,伪造“魏文文”签名,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虚假变更登记材料,欺骗公司登记机关取得2016年1月7日变更登记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未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的违法行为。我局已于2018年3月15日在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告送达《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济历下市监撤听告字〔2017〕第008号),济南龙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在法定时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我局作出《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济历下市监撤登字〔2017〕第008号),决定撤销济南龙绝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月7日的变更登记。
本局现公告送达《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济历下市监撤登字〔2017〕第008号)。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
你公司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或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送达之日六个月内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济南市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