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居第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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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6日发表
今日,记者从省扶贫办了解到,一季度,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在全国有国定贫困县的22个省(市、区)中居第6位,位次前移11位,其中,四大项收入均呈增长态势。
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资料显示,一季度,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45元,增长11.7%,增速比全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0.7个百分点。
一季度,我省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四大项收入均呈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人均工资性收入为94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3元;经营净收入稳步增长,人均经营净收入为624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8元;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人均财产净收入为4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元;转移净收入贡献最大,人均转移净收入为731元,比上年增加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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