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茂名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中共茂名市委 茂名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茂名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二00四年八月二十日)
去年年底,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暴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并出现感染人死亡事件。今年1月,我国多个省份及我省个别地区也出现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我市茂港区羊角镇某养鸭户于2月2日也出现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严重威胁着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畜牧业生产的健康发展。面对严峻的考验,全市各地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紧急部署,依靠科学、依靠法制、依靠群众,有力、有序、高效地开展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成功地把疫情控制在疫点范围内并迅速予以扑灭,有效地切断了疫情传播途径,防止了疫情扩散和向人传染,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取得了阶段性重大胜利。这充分体现了我市妥善处理重大动物疫情,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护畜牧业健康发展的决心和能力,极大地振奋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精神,为维护我国、我省和我市良好的国际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阻击战中,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特别是畜牧、卫生等部门的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扬抗非精神,视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视人民的健康重于泰山,置个人安危于度外,全力以赴,不畏风险,不辞劳苦,奋力拼搏,顽强地奋战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第一线,演绎了许多感人肺腑、催人奋进的事迹,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
为大力弘扬茂名人精神和广大干部职工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战斗中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勇往直前、无私奉献的高尚品德和革命精神,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信念,努力拼搏,夺取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全面胜利,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尽快实现“四大跨越”战略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在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茂名市兽医防疫检疫站等16个单位“茂名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刘华汉等259名科技人员、干部职工“茂名市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先进工作者”称号,并予以隆重表彰。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周围,坚定信心、众志成城、艰苦创业,扎实工作,为夺取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全面胜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更大的贡献!
《茂名日报》 (2004-08-26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