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我市计划生育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张翠玲 通讯员 罗启亨
“十五”期间,我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加强机制创新和政策、制度建设,努力抓好重点难点的攻坚战,使全市的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优异成绩。
有效控制人口出生率
1999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首次降到10‰以下,2005年降到6.86‰,计划生育率不断提高,人口再生产类型完成了历史性的转变,顺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十五”人口计划。其中2005年全市出生人口74572人,人口出生率为11.14‰,自然增长率为6.86‰,比省下达我市指标分别低0.86、0.***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88.26%,比上年提高0.25个百分点;总节育率为91.39%。抓好节育措施的落实是落实人口计划的重要保证。我市在抓好经常性计生工作的基础上,每年还开展春夏秋冬四次计生集中服务活动,集中力量突破重点难点,落实大批“四术”。据统计,在“十五”期间,全市落实“四术”458575例。
加强宣传教育 推进依法行政
积极开展人口国情、基本国策普法教育,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活动,有效提高了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2001年,我市被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十佳红旗单位”,还被省列为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示范市。2005年高州市被评为全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先进单位,茂港区海尾、化州市名教等一批村委会成为我市宣传教育工作的亮点。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推进。一是加大学习宣传“一法三规一例”的力度,增强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全民法制意识;二是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坚持“七不准”,并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建立依法行政、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机制;四是建立计生政务公开机制,全市各级计生部门实行计生政务“八公开”制度,在显眼的地方将生育政策、生育指标安排、生育情况、节育情况、征收社会抚养费标准、超生对象的处罚情况、包户干部、举报电话等八方面的情况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大大增加了计划生育的透明度。全市建设计生“八公开”栏2173个。
加强管理 提高计生优质服务水平
建立起市、县、镇、村四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全市建设市级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间,县级计生服务站6间,镇级计生服务所114间,村级计生服务室1802室,四级计生服务网络承担了全市70%以上的计划生育手术任务,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计生服务网络还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性与生殖健康的宣传和技术服务,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活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加大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度,建立健全了规范管理工作制度,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查验证专项活动,建立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紧密配合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机制。2005年组织4万多人次对全市10多万流动人口进行清查验证,补办《婚育证明》9656份,查环查孕5349人次。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取得初步成效
为打好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攻坚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加强领导,党政一把手负起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卫生、计生等职能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三是开展打击“双非”活动,坚决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活动,规范B超管理,卫生医疗机构使用B超全部造册登记,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建立接生、孕检、引产登记、凭证、反馈三大制度;五是加强督查,市计生、卫生、药监部门组织力量对全市6个县(市、区)40多个卫生医疗单位进行督查。通过综合治理,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有较大好转,2005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3.96,比2000年“五普”时的152.23降低38.27个比值。
建立健全计生利益导向机制 引导农村家庭少生快富
一是全面落实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户、婚后无子女户夫妻。男年满60岁、女年满55岁,可领到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负责的计划生育奖励金每人每月80元,2005年我市已有8137人享受到奖金共7811520元。二是建立“节育奖”机制,2005年全市有3671户纯二女结扎户获得即扎即奖。三是建立优惠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在上学、就医、经商、务工等方面给予优惠。四是开展计生“三结合”活动,5年来全市举办计生“三结合”项目1200多项,收入7亿多元,在“三结合”项目扶持下,已使5万多户计生户脱贫致富。
《茂名日报》(2006-02-06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