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盘活存量资金聚力支持高质量发展
4月29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从5月份起,我市实施预算执行进度通报机制,按月统计市级专项资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等支出进度,督促进度落后的单位加快支出进度,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到经济社会最急需的领域。
今年,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激活长期沉淀资金,集中财力支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实施民生实事工程,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源头把关,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取消预算单位财政应返还额度,全部收回作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源,减少单位结转资金7亿元以上。建立非财政性资金结余与部门预算编制挂钩制度,单位运转经费优先使用其他收入、事业经营收入、教育收费等结余资金安排,共盘活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8.6亿元,进一步减轻了公共财政压力。
过程发力,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厉行勤俭节约,落实中央和省按不低于5%幅度压减一般性开支的要求,扣减各单位预留机动经费50%,节约资金7000万元左右。严格执行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督促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预算执行的各项前期准备,及早提出资金使用方案,提前拨付涉企类资金,按时保障民生改善类资金。
全程问效,加大预算评审结果运用。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将评价结果作为改进管理、完善政策和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大专项资金精简整合力度,将项目数量和规模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集中财力支持重大政策、重点项目实施。
严肃纪律,加强财政暂付款项管理。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暂付款项,制定分年度消化方案,能收尽收,不能收回的,将按规定列入预算支出或报批核销。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对确需出借的临时急需款项,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限定借款对象、用途和期限,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同意后办理借款手续。加强对借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一经发现有借款用途发生改变等情况将立即收回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