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新年首例违规被查
1月18日上午,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查处了2017年第一起违反“禁放”规定案件。
当天,城南新区公安分局新区新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突然听到新河商业街有很响的鞭炮声,便立即赶到现场。
据出警民警吴坚介绍,当他们到现场时发现,燃放鞭炮的是一家刚刚开业的面包店,除了门口摆放用于宣传的气球外,地面上还布满了鞭炮燃放的碎屑。
“我们询问店里的员工,员工说是老板放的。”吴坚说。面对民警的询问,该面包店老板孙某承认是自己所为。他向民警表示,新店开业,为图个喜庆便一时心怀侥幸。随后,民警将面包店老板孙某带回派出所询问调查,并进行了口头教育,处以200元罚款。据城南警方透露,这是今年我市查处的首例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从去年2月1日起,市区东环路以西、南环路以北、西环路以东、北环路以南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春节期间,我市警方将安排督查小组,在市区开展巡查督查工作,对违规燃放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查处。与此同时,警方也欢迎广大市民拨打110,举报身边发生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