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改由银行实时缴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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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方便参保居民就近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我中心与江苏银行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系统进行了升级。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正常参保缴费成年居民:请于每年7月1日至12月25日持居民医疗保险证、卡到市区江苏银行任一网点缴纳下年度医疗保险费。
二、欠费停保成年居民:请持居民医保证、卡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经办窗口核定缴费信息,凭核定的《社会保险费申报核定单》到市区江苏银行任一网点缴费。
三、新参保成年居民: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1寸照片两张到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手续。低保户、特困户、重度残疾人员分别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二级以上的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盐城市医疗保险基金中心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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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22:00: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