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通知书20220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泰州海陵天颐护理院: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对你单位督查过程中,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规情况:
1.发生重大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及其他安全事故,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第一条第1项,依据《江苏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标准(试行)》,对你单位记12分。
泰州市海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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