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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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1月6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张伟院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2019年市人民法院工作的总结和2020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在中共兴化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提高队伍素质水平,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理念,坚持以高水平实干为我市实现“总量超千亿、洼地变高地”目标,奋力创造兴化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新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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