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街道原环城集团门面房经营使用权招租公告
根据《兴化市昭阳街道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现受昭阳街道改制办委托,对原环城集团1处到期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标人员要求:社会自然人或单位。
二、招标程序及条件:
1、凡愿意参加投标者一律以现金进行投标,存单及其他票据不抵。
2、凡投标者所投标金额必须以10元为单位。
3、凡参加投标者必须在2018年12月10日起至2018年12月13日下午16:00止(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1个身份证只能报名一次)缴纳竞标保证金壹万壹仟元整(以实际到账为准)。户名:兴化市昭阳街道财政所 ,开户行:农商行昭阳支行,账号:3212***********0005970。
4、投标实行明标暗投,必须现金投标。招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揭标后最高标价者中标,低于标底价无效,无息退还竞标款。如出现同一最高标价,原承租人优先,其他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者。
6、投标者中标后而不承包的,作自动放弃,竞标保证金不予退回,未中标者在规定工作日无息退回竞标保证金。
三、招标方式:
1、参加投标者投标时必须在投标书上写下每年承租金,并且一次性投足。承租金给付方式为预缴,一年一缴。
2、房屋以现状为准。
3、投标者必须以现金进行投标,投标价以现金为准。
标的 | 标的地址 | 租赁 年限 | 房屋 面积 | 标底参考价(元/年) |
1 | 严家英武北路门面房1间 | 3 | 约35㎡ | 11000 |
四、报名地点:兴化市昭阳街道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二楼203室)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80262016
翟先生 联系电话:151****9088
注:1、出租房屋按现状招租,水、电由承租人自行解决,承租期内所有设施如有损坏,承租人自行维修,并且承担租赁期间的该房屋正常维修,房屋安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房屋装饰装潢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装潢改造过程中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进行改造、破坏,不得再另开门、窗或拆除墙体。合同期满或终止后,可动产由承租人自行撤出,不动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后原则上不得转租,确需转租者,必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4、原承租户腾空让房等矛盾由承租方负责。
5、不得经营有破坏环境资源、扰民等违法行为的项目。
6、租赁时间及相关租赁条款以甲乙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特此公告。
兴化市昭阳街道资产资源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