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组织开展全员廉政谈话工作
日前,市司法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黄红曙向党组会提交《全员廉政谈话工作实施方案》。经党组会讨论通过,并于本月下旬组织实施。
该局此次全员廉政谈话以党组、科室、司法所为单位集中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由局党组书记负责,其他党员干部廉政谈话由纪检组长牵头负责,预计5月底前完成。谈话主要提醒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要求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要求涉及干部选拔任用、资金管理、执纪执法等重点岗位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依规办事;三是要求党员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坚决杜绝“四风”问题回潮反弹;严格遵守“八小时外”廉洁自律规定,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严禁违反相关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或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方面收取报酬、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行为。
党组会上,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徐跃指出实施全员廉政谈话是加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局纪检组、监察室、政工科要精心组织,相互配合,确保全员参与,不漏一人。会上还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廉政谈话,他要求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时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合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