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施行绿色税法首个征期顺利完成
我国首部体现“绿色税制”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法》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4月1日至4月18日为首个申报期。
为切实保障环保税首个征收期平稳、有序、高效运行,全市地税系统紧紧围绕“保底、完善、提升”的总体工作思路和“3321”的工作目标,精心组织、统筹协调、扎实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到位。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到位。各级地税机关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开征工作推进会,深入征管一线指导工作、了解实情、听取意见、解决问题,以市县联动同步落实,确保工作运行高效快捷。
二是建立合作机制,沟通协调到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财政、环保、地税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明确各环保税征管协作部门职责。
三是注重系统集成,工作落实到位。通过制定落实政策解读实施方案、“金税三期”系统申报预警预案、办税服务厅申报征收预案等措施,按日监控申报入库进度,及时辅导反馈申报问题,基本实现了首个征收期纳税人全面、准确、足额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