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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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近日,我市出台《靖江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对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黑名单”管理制度将针对发生由市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相关部门牵头调查的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职业病危害事故、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等11项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为,按照信息采集、信息报送、信息公布和信息移出的基本程序进行。生产经营单位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期限,为入库管理之日起1年;连续进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从最后一次记录起后延3年。
信息采集单位应当建立对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查暗访,不定期开展检查;把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执法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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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4 11:36:07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