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海事局推动七圩汽渡二十天完成四项空管目标任务
根据江苏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运用“空管”的方法管理客汽渡的通知”(苏海事函【2017】304 号)要求,泰州海事局迅速行动,建立并落实责任包干制度,辖区3家渡口经营单位分别由三名局领导联系挂钩。并按照“以先易后难,以点带面”的思路,全力推动辖区七圩汽渡落实“‘一渡一策’、自主监控和气象监测站以及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带动辖区另外2家渡口经营单位推动“空管”方法的落实。截止2017年12月8日,七圩汽渡率先完成了上述四项目标任务。
在江苏海事局“苏海事函【2017】304号”文件下发的第二天,泰州海事局分管局领导带领职能部门有关人员来到泰州七圩汽渡,与渡口经营单位负责同志就如何迅速落实“空管”方法22条进行进一步的沟通和交流,并就有关事项达成了一直意见:由泰州海事局协助汽渡单位邀请两名航运公司安全和防污染管理体系方面的专家,帮助渡运单位建立适合渡运安全和防污染的安全管理体系;由该局船舶处协助汽渡单位建立并完善督促自主监控相关事宜;由该局泰兴办事处负责协助汽渡单位对接当地气象部门、联系设备厂家,确保气象监测点的顺利建设;由汽渡单位成立工作小组根据渡口水域特点、通航环境及风险点自行组织人员编写“一渡一策”,该局指挥中心给予技术指导。经过20天的努力,目前,该汽渡单位已经全部完成了上述建设任务,相关设备和制度已经投入了运行。
下一步,该局将在七圩汽渡召开“空管”方法落实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推动辖区另外两家渡口经营单位完成上述目标任务。(翟亚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