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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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表率作用,近日,我市按照省、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部署,对照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有关要求,正式启动了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创建方案,并对节能工作基础好、有创建意向的公共机构进行了走访调研,就创建内容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创建工作质量和成效。
创建工作分申报推荐、确定名单、组织实施、评价验收四个步骤进行。为确保申报质量,我市按照分配名额的1.2倍下达初步创建指标,做到优中选优。3月25日前,我市对申报单位初步筛选后,报泰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经信委4月15日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创建单位名单。(陈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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