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物价局公布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16版)
为有效规范泰州市区收费单位执收行为,进一步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和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按照“项目最少,标准最低”的清理要求,对泰州市区现有收费项目在2015年收费项目清单的基础上再次进行清理,进一步整合、取消、归转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理后市区共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2个,其中涉企收费项目43个,涉及住建、卫生、环保、质监、农业等21个部门,比2015年减少收费项目15个,每年可减轻社会负担近6500万元。主要包括:取消、暂停、免征行政机关收取的道路安全培训费、收养登记费、国内植物检疫费、渔业船舶登记费、粮油储存品质鉴定费、船舶港务费、道路运输许可证工本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林权勘测费、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等费用。同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市政府推动全市实体经济降成本增效益有关事项的通知》(泰价费〔2016〕66号),及时暂停了对涉及新办工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小微企业前期注册登记和建设阶段的劳动能力鉴定费、土地复垦费、建筑装潢垃圾处理费等10项收费。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并向社会公布了《泰州市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清单》(2016版),规定要求凡未列入《收费项目清单》的收费项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拒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