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
按照《***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42号)等文件要求,为推动浦口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特编制《浦口区市场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一、总体要求
本《指引》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对公开事项及公开标准作出了规范化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浦口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浦口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见***)明确了浦口区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公共服务4个方面16类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四、公开工作流程规范
浦口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注重全过程信息公开。根据具体事项需要、本地社会公众需求,依托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和载体发布信息公开。同时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审查、发布、解读、回应等工作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浦口区食品药品监管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