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30日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危废跨省转移的审批公示
根据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危废跨省转移做出预审意见。预审意见如下:我局同意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将蒸发盐(HW04,263-008-04)10吨、离心盐(HW04,263-011-04)200吨委托内蒙古新蒙西环境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置,要求红太阳公司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安排专人随车押运,确保危废安全运至内蒙古新蒙西环境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认真落实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在收集、运输及处置过程中出现二次污染。本次转移计划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现将该预审意见和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危废转移跨省转移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6日-2021年5月8日(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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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