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获得司法部表扬
2019年1月10日,浦口区司法局因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得到司法部的通报表扬。
自2018年,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以来,浦口区司法局积极主动落实司法部试点工作要求,重点推进人民调解和信访的对接,依靠群众就地解决矛盾纠纷。一是完善三级纠纷化解架构。目前我区成立区调委会1家,街道调委会5家,村(社区)调委会74家,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5家,在法院、交警大队和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22个,全区共有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30余人。二是实行矛盾三级全程***调解,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在村居,把所有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调解,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管到底;在街道实行联合接访,做到事事有预案,件件有对策;在区级实行联动联调,做到积案领导包,难案专家解。三是深入创新推动乡贤工作,以人民的力量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目前我们全区有乡贤会80家,乡贤成员510名;同时,我们还从教师、医生、企业管理人员等群体中推选出有德行、有才华、有专业知识的“新乡贤”,引导“新乡贤”积极参与法治、德治、自治“三治融合”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被省司法厅选树为“新乡贤参与三治融合”的试点单位。
2017年,调解矛盾纠纷7611件;2018年,调解矛盾纠纷4059件;2019年1—7月,调解矛盾纠纷 3086件,每年的调解成功率均达98.5%以上,对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