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规上文化产业发展状况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到一季度新冠肺炎肆虐的影响,文化产业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的冲击,但二季度经营情况明显好转,总体上呈现规模略有收缩、结构持续优化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总体情况
上半年,我区共有规上文化产业单位194家,其中工业40家、服务业139家、贸易业15家。
实现营业收入170.4亿元,同口径下降8.1%;其中工业21.4亿元,同口径下降8.9%;服务业138.4亿元,同口径下降4.3%;贸易业10.5亿元,同口径下降39.4%。
实现增加值47.4亿元,同口径增长6.5%;其中工业5.1亿元,同口径下降8.1%;服务业41.0亿元,同口径增长8.8%;贸易业1.2亿元,同口径增长4.8%。
二、运行特点
(一)服务业主导地位不可动摇
分行业看,文化服务业单位营业收入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比重为81.2%,较去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从业人员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比重为80.3%,较去年同期提高2.3个百分点。资产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比重为89.0%,较去年同期提高1.4个百分点。增加值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比重为86.6%,较去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文化服务业各项核心指标的占比均超过80%,且均呈现逐步走高的态势,主导地位不可动摇。
(二)信息及设计类占据主体地位
从文化产业9大类别看,创意设计服务业、新闻信息服务业类两大类占据着主体地位。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81.9亿元、34.1亿元,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48.1%、20.0%。其他7大类单类占比都不超过10%,文化传播渠道类最小,占比不到1%。9大类中新闻信息服务业是营业收入唯一增长的类别,增速为11.3%。
(三)民营单位发挥中流砥柱作用
从经济类型看,民营文化单位有152家,占全部规上文化单位的比重为78.4%;民营文化单位实现营业收入75.3亿元,占比44.2%;从业人员28819人,占比72.5%;实现增加值27.0亿元,占比58.0%。而民营单位的期末资产为239.9亿元,占比39.9%。民营单位以不到40%的资产,实现了44.2%的收入、58.0%的增加值以及超过70%的就业,民营单位的资产利用率及促进就业能力要强过外资和国有单位,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
(四)文化核心领域地位提高
由新闻信息服务类、内容创作生产类、创意设计服务业类、文化传播渠道类、文化投资与运营类、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类组成的文化核心领域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同口径下降3.1%,比文化相关领域增速高20.7个百分点;文化核心领域营业收入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达到79.9%,较上年同期提高4.1个百分点。实现增加值41.3亿元,同口径增长9.8%,比文化相关领域高21.1个百分点;文化核心领域增加值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达到87.1%,较上年同期提高2.6个百分点。吸纳从业人员319***人,同口径增长8.1%,比文化相关领域高17.8个百分点;文化核心领域从业人员占文化产业的比重达到80.2%,较上年同期提高3个百分点。文化核心领域的地位不断提高。
(五)龙头企业贡献巨大
上半年,全区30强文化单位共实现营业收入134.9亿元,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的比重为79.2%,同口径下降3.3%,较其他企业增速高19.5个百分点。吸纳从业人员25539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1%,同口径增长11.0%,对从业人员增长的贡献率为1***.0%。实现增加值37.4亿元,占全部规上文化产业的比重为78.8%,同口径增长17.5%,对全部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贡献率为191.3%。龙头企业表现亮眼,贡献巨大。
三、关注问题
(一)生产经营规模下降
上半年,规上文化产业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70.4亿元,同口径下降8.1%;其中工业21.4亿元,同口径下降8.9%;服务业138.4亿元,同口径下降4.3%;贸易业10.5亿元,同口径下降39.4%。疫情对文化产业的影响较大,一季度营业收入下降23.8%,二季度生产经营逐步恢复,单季度营业收入增长超5%。但与文化产业单位以往20%的增长速度比仍有不足,完全达产仍需时日。
(二)盈利能力下降
上半年,194家规上文化产业单位实现营业利润8.2亿元,同口径下降42.7%,最主要原因为某投资公司去年有4亿元的投资收益,而今年没有。营业利润下降的单位有110家,占比56.7%。营业利润为负的单位101家,亏损面达到52.1%;比去年同期多31家,亏损面上升16.0个百分点。
整体营业利润率为4.8%,较上年同期下降2.9个百分点。其中工业4.1%,下降0.5个百分点;服务业5.3%,下降3.6个百分点;贸易-0.5%,下降2.4个百分点。
(三)规上单位数量减少
2020年上半年,全区共有规上文化产业单位194家,较去年同期减少了8家。一是有10家单位2019年经营规模收缩,全年营业收入未能达到限上标准,退出了四上单位库。二是有8家单位因主营业务活动变更不再符合文化产业分类标准,退出了文化产业库。近年来,我区规上文化产业新增数量较往年有所减少,需引起重视。
(四)增加值占比还需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我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上半年,规上文化产业单位实现增加值47.4亿元,同口径增长6.5%。规上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3%,较上年同期提高0.2个百分点。而全年文化产业占GDP目标为提高0.3个百分点,尚有0.1个百分点的差距。
因半年核算时无法考量年度新增规上文化产业单位的影响,提高0.2个百分点仅代表存量规上单位的发展情况。全口径的占比提升,还要考量年度新增规上单位以及规下单位两方面的贡献度。
四、相关建议
(一)加大招商力度,做大文化企业
根据我区文化产业发展特点及优势,充分利用招商推介会、恳谈会、媒体推介等方式,宣传推广我区优秀文化资源,筛选、谋划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统筹整合各方资源,成立规模较大的文化、旅游产业集团,做大文化产业规模。
(二)发挥项目带动,促进规模发展
我区GDP基数高,产业结构偏工业,文化产业没有形成规模和行业特色,缺乏大型的文化龙头企业。应加快推进“牛首山文化旅游区二期”、“上秦淮湿地影视小镇”等一批大型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尽快产生经济效益,发挥其产业拉动作用,辐射带动其他相关企业的发展,形成主业优势明显、综合效益突出的大型文化综合体,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快速发展。
(三)加强监测服务,充实规上单位
文化产业统计工作需借助税务、工商、招商、企服等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区域内企业运行状况的监测和服务。对符合文化产业分类标准且达到规模的单位及时申报入库,做到应统尽统;对未达标准但发展前景好、增长速度快的单位要加强***,一旦达标,要及时入库;对近年来引进的一批设文化类项目,要时刻关注项目落地及成长情况,达到标准后要申报统计;对存在退库风险的现在库单位,主动对接,加强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出现的问题,稳住收入规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