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积极践行河长制狠抓落实见成效
今年以来,巢湖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原则,依法依规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协调整合各方力量,全面推行和完善河长制工作。
据了解,巢湖市区域内共有河湖库8279条(座),全部实行河长制管理,共落实各级河长340人,其中省级河长湖泊1座,合肥市级河长河道6条,巢湖市级河长河湖库18条(座),乡镇级河长河湖库161条(座),村级河长塘坝沟渠8100条(座)。
全面落实河长制,建成市镇村三级体系。对市域内河湖库实行分级管理,分段负责,明确职权,优化工作机制。实行市级总河长统筹管理,由市委书记、市长担任总河长。建立三级河长巡河制度,市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镇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两天1次,通过巡查,做好河道及岸线保洁、乱堆乱放、电鱼、网捕、畜禽养殖、入河排污、未经许可擅自取水等一系列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环节抓落实。出台了《巢湖市河湖水域及岸线整治工作方案》,形成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自今年7月份以来,市级18条河湖已开展各类活动80余次,参加人数1200余人次,动用机械80余台,清理各类垃圾120余吨,清除杂草5万余平方米,河湖水域及岸线面貌发生明显改变。
创新工作方式,众措并举呵护水环境。制定出台了《巢湖市河道环境整治考核实施办法》,组织环保等单位对市级18条河湖库总长约600公里的岸线和24个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进行月考核,月通报机制。统一设置河长公示牌,明确“三级”河长、治理目标和措施等,变“政府管河长”为“群众盯河长”,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主动参与、自觉支持的良好局面,加快绿色发展的美丽巢湖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