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积极筹措资金为区属困难企业发放供热补贴先期资金
大东区财政局积极筹措预算外政府统筹资金460万元,先期为全区30户困难企业的4829名职工解决冬季采暖的燃眉之急。
按照以往年度,供热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和区工业总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而2014年-2015年采暖期则全部由区政府来承担。我区原有18户不具备缴纳采暖费能力的国有困难企业, 2014年市有关部门又将12户原市属不具备缴纳采暖费能力的困难企业供热补贴关系转至区属,使得我区出现了574万余元的资金缺口。
2014年-2015年供热补贴发放的方式也有所改变,因市、区不再采用企业补贴卡的方式,所以先由职工缴纳采暖费,再由企业汇总申报,工业总公司审核后向区政府申请补贴,经区财政局审核比对无误后予以发放该项资金。
考虑到票据收集审核的期间较长,企业职工要求报销供热补贴的呼声较大,大东区财政局在严格审核供热补贴资金发放对象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急群众之所急,于1月中旬先期发放补贴资金460万元,剩余资金待供热补贴清算结束后发放。